广州日报讯 (文/表 记者温利)昨日是全国第25个助残日,佛山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。记者了解到,目前全市残疾人领证人数为6万余人,而未进行登记人数或超过15万人。目前,新的《佛山市残疾人保障规定》即将出台,对比目前施行11年的《佛山市残疾人优待暂行办法》,全市残疾人在生活补贴、就医、就业等多方面将享有更大的保障。
被高职高专录取 可获1万元补贴
据悉,目前《佛山市残疾人保障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新规”)正在加快修订中,新规将扩大对残疾人就医、教育等多方面的保障范围,其中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用也纳入报销范畴。
记者也了解到,《佛山市残疾人保障规定》送审第五稿刚刚结束征求意见期。记者从这份送审稿中看到,新规规定,精神残疾人可到户籍所在镇(街道)指定地点就诊并免费领取精神科药物;低保家庭的白内障患者到定点医院施行白内障复明手术,其住院医疗费用由区、镇(街道)给予补贴。另外值得一提的是,新规将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用也纳入报销范畴,市、区、镇(街道)财政及个人按比例承担。
在教育方面,新规也明确提出,适龄残疾儿童、少年可享受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5年免费教育。对参加普通高考并被相关院校(含高职高专)录取的残疾学生,可获得由区财政提供的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。参加成人高考、电大教育的,可补贴50%的学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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